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南省饭店行业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饭店协(分)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旅游饭店业的影响,树立旅游饭店业的良好形象,推动饭店行业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表彰奖励2012年各有关工作成绩突出的会员单位和个人,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省饭店协会将在全省饭店行业开展评奖活动,并制定了《2012年度湖南省饭店行业奖项评选方案》(见附件)。 请各市州旅游饭店协(分)会积极配合2012年度湖南省饭店行业奖项评选活动。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对本次所设各奖项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并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申报总表、各单项参评申报表及申报文字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协会邮箱,同时将相应纸质材料(A4页面、左侧装订)一式二份快递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雪晴 电 话:0731-85834696 传 真:0731-85839646 电子邮箱:1944741266@qq.com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69号神农大酒店商务楼22楼 邮 编:410007
2012年度湖南省饭店行业奖项评选方案
一、奖项设置 设:湖南饭店金星奖、湖南省饭店行业优秀供应厂商、湖南省饭店行业优秀职业经理人 二、评选条件及数量 (一)湖南饭店金星奖(20家)(该奖项由各市州饭店协会推荐) 1、必须是正式授牌的星级饭店,且营业时间2年以上(含2年); 2、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来无违法记录,无重大投诉和安全事故; 3、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和服务信念,坚持规范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在宾客、业内和社会公众中具有广泛认知度和市场美誉度; 4、注重服务环境和服务硬件设施建设,环境优雅、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功能齐全、安全有效; 5、注重人员培训,有较稳定的管理和员工队伍,员工收入逐渐提高,在所在地区同档饭店中处于领先水平; 6、不断改革创新,有较成熟的饭店管理经验,经营状况良好,房价、客房收益、营业收入、利润率等项指标均处于所在地区同档次饭店前列; 7、积极开展“创绿”行动,保护环境,节能降耗,提供绿色产品,并取得显著成果,其节能减排的各项指标在所在地区饭店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8、能够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湖南省饭店行业优秀供应厂商 (1)具备协会会员资格; (2)守法诚信经营,无重大投诉和安全事故; (3)积极主动为会员及行业单位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咨询; (4)产品质量可靠,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5)供应及时、热情、周到,售后服务完善,客户反映良好; (6)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有关活动。 评选数量根据申报单位数量确定。 (三)湖南省饭店行业优秀职业经理人(30人,其中总经理级10人、副总(总监)级10人、部门经理级10人)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所在单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在单位及本人在当地均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年度内在改革创新、管理、服务、企业文化、品牌建设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4)热爱饭店工作,现任会员饭店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或部门经理(部门经理级需是直接对总经理负责,且任职需满3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1、申报资格 每个会员单位为一个申报单位。 2、申报程序 (1)湖南饭店金星奖 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交叉进行。评选过程将统筹兼顾不同档次、不同经济性质、不同地区、不同品牌及管理模式的饭店企业。获评“湖南饭店金星奖”的单位将有资格入围“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 各单位申报资料均需先报当地市州旅游饭店协(分)会,并由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察、推荐。当地若无市州旅游饭店协(分)会,可向市州旅游局申报推荐评选。各市州推荐的候选单位报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后,按照评选程序参与评选。 推荐候选单位数量按评选数量的1:2确定,即推荐数量为40家。各市州推荐候选单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各市州星级饭店数量占全省星级饭店总量的比重和各市州会员星级饭店数量占全省会员星级饭店总量的比重各占50%的比例计算(见附件2)。 (2)其他奖项:由申报单位直接向省旅游饭店协会报送资料。 3、申报要求 (1)各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将申报总表、各奖项申报表及申报文字材料(见附件1)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协会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A4页面,左侧装订)一式二份快递至协会秘书处。 (2)各会员单位对本次所设的奖项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申报,“优秀职业经理人”每个会员单位只可申报1人。 (3)各奖项及各市州推荐第一届“湖南饭店金星奖”候选单位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请各会员单位踊跃参加。 (4)非会员单位亦可申报参评,但必须同时办理入会手续。 4、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取消今年申报资格。 (二)评审 1、评审程序 评审由综合情况调查、常务理事投票、专家评审、会长会议审定四部分组成。 (1)综合情况调查 2013年5月份协会组成调查组,对各市州推荐金星奖的候选饭店进行宾客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调查,同时对经营管理及有关经营指标进行调查了解。 (2)常务理事投票 2013年6月上旬由各常务理事单位根据会员单位申报奖项及各市州推荐第一届“湖南饭店金星奖”情况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 专家组由业内专业人士、院校专家教授、新闻媒体、协会秘书处等相关人士组成,于6月下旬根据综合情况调查及常务理事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投票。 (4)会长会议审定 2013年7月上旬召开会长会议,对综合情况调查、常务理事投票、专家评审进行综合审定,研究通过各获奖单位和人员名单。 2、分数计算 (1)湖南饭店金星奖 ① 综合情况调查30%,其中: 宾客满意度调查15%; 经营数据及有关项目调查15%。 ② 常务理事单位投票30% ③ 专家评审40% (2)优秀职业经理人 ① 综合情况评分30%(含从业资格、工作业绩、业内声誉、社会影响) ② 常务理事单位投票30% ③ 专家评审40% (3)湖南省饭店行业优秀供应厂商评选由会长工作会议讨论确定。 根据上述计分比例对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按照每项得分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分数排序、产生最终获奖名单。 (三)公示 2013年7月上旬获奖名单在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对获相关奖项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疑议的,由省饭店协会秘书处汇总意见报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答复。 (四)备案 获第一届“湖南饭店金星奖”、 “供应厂商先进单位” 及“优秀职业经理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将报省旅游局备案。 (五)表彰宣传 各获奖单位和个人将在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2013年8月份召开的第四届四次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在《中国旅游饭店》、《湖南旅游饭店》杂志及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申请表格 2、2012年度第一届“湖南饭店金星奖”各市州推荐候选单位名额分配表
湖南省旅游饭店协会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